剖宫产有哪些适应症?什么情况下要做剖宫产?
发布日期:2016-06-02 15:24:50
剖宫产有哪些适应症?这要从产妇和胎儿两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。
一是产妇方面:
(1)产道异常,如骨盆狭小;畸形;骨盆虽正常,但胎儿过大,头盆不称;骨盆腔内或阴道肿块阻塞产道。
(2)先兆子宫破裂。
(3)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;某些妊娠合并症,如合并心脏病、糖尿病、慢性肾炎等。
(4)临产前子宫收缩无力,经用催产素无效者。
(5)产前发生严重大出血,如前置胎盘、胎盘早期剥离,或重症子痫前期经药物治疗无效者。
(6)引产失败而需要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。
(7)产程过长(超过24小时以上者)。
(8)高龄初产妇(大于35岁)。
(9)孕产妇患有急性疱疹或阴道有性病病灶者。
二是胎儿方面:
(1)胎位异常,如臀位,尤其胎足先入盆者,枕后、横位,产程停止,胎儿从阴道分娩困难。
(2)胎儿尚未分娩,而胎盘提早剥离,或脐带先行由阴道脱出者。
(3)胎儿宫内窘迫、缺氧,经治疗无效者。
(4)其他不宜自然产者。